发布时间:2024-04-29 09:32 来源:流通处
为扎实推进农业社会化服务工作,提高服务规范化、标准化水平,促进农业绿色高质量发展,广州市供销合作总社决定向社会公开采购2024年农业生产服务。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
广州市供销合作总社2024年农业生产服务采购项目
二、委托单位
广州市供销合作总社
三、资质要求
(一)申请主体须是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相关规定的独立企业法人或社会团体,具有开展农业病虫害防治服务、农业技术推广服务等业务范畴;
(二)了解广州市“服务三农·乡村振兴”发展情况;
(三)具备提供市级农业社会化服务3年或以上经验;
(四)具备优质宣传资源单位优先考虑;
(五)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申请。
四、委托内容
(一)服务内容
1.开展农资农技服务活动20场
开展科学合理施肥、科学安全用药和标准化种植栽培培训讲座活动,邀请专家、教授、庄稼医生等到田间地头、庄稼医院进行巡诊、坐诊,现场指导种植、病虫害判断与综合防治服务,为农户解答问题。指导农民科学施肥用药,防控农业面源污染,助力绿色农业发展(具体培训时间、地点内容等相关要求见附件1)。
2.开展农化信息服务
围绕农户生产经营决策需要,健全市场信息采集、分析、发布服务体系。用市场信息引导农户按市场需求调整优化种植结果、合理安排农业生产,委托第三方通过公众号、微信群、热线电话等方式为农民提供农技咨询、农业资讯、市场信息、金融保险等信息,做好咨询解答服务。
3.开展绿色农资和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宣传推广
落实市有关工作任务,推广新肥新药和绿色防控技术,增强农民使用环保农资的意识。印发宣传资料,做好农业面源污染治理宣传推广,倡导绿色环保农业活动,推动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处理工作,促进农业绿色发展。
(二)服务预算经费:40万元
最终结算金额以合同签订金额为准。
五、重要事项声明
(一)服务绩效评价。合同履行期间,服务承接单位须接受委托单位的考核,并向委托单位承诺,考核得分不低于80分。如果低于80分,委托单位有权按照约定扣除部分合同款。每次活动结束,由委托单位填写《农业生产服务项目监督检查绩效评价表》(详见附件2),委托单位及服务承接单位双方签字确认后生效。项目考核最终得分为所有场次活动考评的平均分。
具体扣款方式约定如下:考核总分100分,考核分80分以上(含80分)时,结算合同款项的100%;考核分高于等于60分,低于80分时,扣除合同的款的10%;考核分低于60分时,扣除合同款的30%。
(二)付款方式
项目合同签订生效后,10个工作日内,委托单位向财务部门申请项目合同总金额的50%支付给服务承接单位作为首期预付款。服务承接单位于2024年12月底前完成全部服务项目并经委托单位验收合格,且项目资料提交完善后,委托单位向财务部门申请,根据考核情况,按约定比例拨付项目全部余款。
其他未尽事项见附件3《合同样板》。
六、公告时间
2024年4月29日-5月9日
七、申请截止时间
2024年5月9日24点00分(北京时间)
八、具体要求
(一)提交资料要求
1.提供工商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2.提交《广州市供销合作总社项目委托申请书》;
3.其他可证明申请单位资质及服务水平的材料;
4.农资农技服务活动方案:应包含但不局限于人力资源配备、教材教具(农药化肥等样品)后勤物资保障供应、广告宣传方式、培训授课人员安排等方面。
5.农化信息服务方案:应包含但不局限于人力资源配备、信息服务方式、服务频次、内容安排等方面。
6.绿色农资和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宣传推广方案:应包含但不局限于人力资源配备、宣传推广方式、内容安排等方面。
(二)申请流程
1.申请人可下载附件或登录广州市供销合作总社信息网(网址:http://coop.gz.gov.cn/),查看公告内容,并下载《广州市供销合作总社项目委托申请书》。
2.申请人如实填写《广州市供销合作总社项目委托申请书》并加盖单位公章。申请书(A4纸打印,装订成册后加盖单位公章)及前文明确的相关应标文件一式5份,于2024年5月9日前寄送到广州市越秀区大沙头二马路12号广州市供销合作总社流通处(以寄达时间为准,超时送达概不受理)。
(三)遴选确定
1.当申请单位超过3家(含3家),广州市供销合作总社将对申请单位及其递交材料,依据评标办法进行评审(评标办法详见附件3),综合评定后择优拟定1家作为服务承接单位;
2.服务单位拟定后,广州市供销合作总社将在网站发布公告,公示3天后如无异议,双方将在规定的时间内签订合同。
九、联系方式
单位:广州市供销合作总社流通处
通讯地址:广州市越秀区大沙头二马路12号,邮政编码:510100
联系人:谢义文 020-61186046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