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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供销合作社社有资产管理办法》解读材料

发布时间:2019-01-04 08:00 来源:财务审计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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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供销合作社社有资产管理办法》解读材料

 

    为便于相关单位、组织及社会公众了解和理解《广州市供销合作社社有资产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出台背景、主要内容,关注和支持规范供销合作社社有资产管理工作,依据《广州市政策文件解读工作实施办法》规定,对《办法》进行解读。

一、出台背景

(一)出台《办法》是贯彻落实上级文件精神的措施之一。2015年底,中共中央、国务院和广东省委、省政府关于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政策文件印发,广州市委、市政府制订了《中共广州市委 广州市人民政府关于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的实施意见》(穗字〔20176号)贯彻落实上级文件精神,明确要求制订《办法》,并将《办法》纳入市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

(二)出台《办法》是确保社有资产服务供销合作社宗旨、职责和确保社有资产完整、保值增值的重要保障。社有资产是供销合作社履行为农服务宗旨,担当服务职能的基础条件和主要支撑。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必将涉及供销合作社社有资产登记、确权、评估、处置、投资、风险控制、收益管理等方面工作。出台《办法》,对涉及社有资产的改革方向、改革措施进行规范,确保社有资产重点投向三农工作,确保社有资产的完整性和守住社有资产不能越改越少的底线,促进社有资产保值增值,不断提升供销合作社经济实力和服务能力。

(三)出台《办法》为解决社有资产管理实践中遇到的问题提供行政规范性文件依据。近年来,广州市供销合作社在社有资产管理实践中遇到了一些突出问题,需要有行政规范性文件作为依据解决。问题主要包括:一是市有关单位对社有资产性质、管理制度等不了解,在研究供销合作社工作时会误解社有资产管理的具体行为,造成沟通障碍。二是部分区供销联社的社有资产,被转到区国资办名下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甚至社有资产被占用与调拨,区供销联社无法制止此类行为,造成区供销联社履行宗旨、职责无资产可用。三是有的区供销联社和基层社的社有资产运营管理工作存在不规范之处,只靠软性约束容易滋生腐败。四是有的社有资产登记在社有企业名下,有的社有资产属于无权属证明的历史划拨物业,有的因为原始资料丢失造成无法进行权属登记,需要给予规范的制度指引理顺产权。

为此,广州市委、市政府以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为契机,立足保持供销合作社组织体系和社有资产的完整性,加强社有资产管理,确保社有资产保值增值,不断增强供销合作社经营服务能力,从2017年起即安排市供销总社在深入基层调研、借鉴经验、广泛征求意见、邀请专家论证、开展风险评估等基础上,研究起草了《办法》,并履行了重大行政决策的全部程序。

二、主要内容

《办法》共九章五十一条,即总则、管理体制、产权管理、社有企业管理者的选择与考核、重大事项管理、社有资产收益、监督、责任和附则。

第一章  总则。明确了制定《办法》的目的和依据,规定了供销合作社、社有资产、社有企业的概念和性质,以及供销合作社对社有资产所享有的权利,确定了社有资产管理的原则。

第二章  管理体制。明确了社有资产的监管体制、理事会主要职责、社有资产管理委员会的设置,规定了社有资产运营主体的类别、权利责任和供销合作社系统的层级关系。

第三章  产权管理。明确了社有资产的类型、产权管理的主体与主要内容、社有资本进入和退出机制等,规定了争议资产的处理规则。

第四章  社有企业管理者的选择与考核。明确了社有企业管理者的任职条件、遴选考核奖惩制度和相关制度的创新内容。

第五章  重大事项管理。明确了社有资产与社有企业管理中重大事项的范围、重大事项的管理报告制度和重大事项的决策程序;明确了社有企业改制程序、股权结构和社有资产重点投资领域和投资决策程序;规定了社有资产转让处置原则与方式和供销合作社集体所有制企业、社有独资公司、社有资本控股公司非经营性资产的管理工作。

第六章  社有资产收益。明确了社有资产收益管理、用途及合作发展基金的管理工作。

第七章  监督。明确了社有资产管理工作监督体系,包括监事会和企业监事会监督、审计监督、纪检监察监督、干部监督等组成的监督管理体系。

第八章  责任。明确了在社有资产管理工作中供销合作社工作人员、社有企业管理者的责任追究规定。

第九章  附则。明确了《办法》参照适用的范围、效力、解释权和实施日期。

三、下一步工作

一是争取各类媒体支持,对《办法》开展广泛的宣传,使各级、各部门和相关单位、组织及社会公众重视《办法》,重视社有资产管理、重视供销合作社工作,树立重视供销合作社就是重视农业、扶持供销合作社就是扶持农民的理念。

二是分期举办学习培训班,对全市各级供销合作社和社有企业的有关负责人、以及具体从事社有资产管理工作的人员进行培训,讲解《办法》内容和实施《办法》的注意事项。

    三是实施《办法》过程中,注重收集遇到的问题,评估实施效果,为下一步制订政府规章做准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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