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3-08-08 10:23 来源:合作指导处
根据2022年《广州市供销合作总社关于做好基层社示范社、省级标杆基层社等创建申报工作的通知》要求,经区社推荐、市社复核,符合二类标杆基层社条件的有:花都区赤坭供销社、黄埔区新龙供销社和从化区鳌头供销社3家基层社。现将2022年度二类标杆基层社确认名单公示,公示时间为8月7-11日,共5天。
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实名向市供销合作总社合作指导处反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请提供真实姓名、身份证复印件、联系方式和反映的具体事项以及确凿的证明材料;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请提供真实单位名称(加盖公章)、联系人、联系方式和反映的具体事项以及确凿的证明材料。凡匿名或假冒他人姓名反映问题的,或未提供可查证的线索,或逾期提供证据材料的,将不予受理。
联系人:朱志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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