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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供销合作总社关于2023年生产托管试点服务的委托公告(第二次)

发布时间:2023-03-06 14:25 来源:流通处


为扎实推进农业生产托管服务工作,提高服务规范化、标准化水平,促进农业绿色高质量发展,广州市供销合作总社决定向社会公开委托2023年生产托管试点服务。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

2023年生产托管试点服务

二、委托单位

广州市供销合作总社

三、资质要求

(一)申请主体须是独立企业法人或社会团体,具有承办政府及有关部门委托的事项等业务范畴;

(二)了解广州市“服务三农·乡村振兴”发展情况;

(三)具备提供市级农资农技服务3年或以上经验;

(四)具备优质宣传资源单位优先考虑;

(五)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申请。

四、委托内容

(一)服务内容

开展生产托管服务试点推广。在增城、黄埔、从化选择两个全产业链服务示范基地,组织生产托管服务。通过试点推广,持续发挥专业农化服务示范引领作用,向农民推广代耕代统防统治技术,减少农业面源污染,提高生产效率。

时间计划:2月份-11月份。

(二)服务经费:20万元。

五、公告时间

202336-2023312

六、申请截止时间

2023312

七、具体要求

(一)提交资料要求

1.提供工商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2.提交《广州市供销合作总社项目委托申请书》;

3.其他可证明申请单位资质及服务水平的材料。

(二)申请流程

1.申请人可下载附件或登录广州市供销合作总社信息网下载《广州市供销合作总社项目委托申请书》。

2.申请人如实填写《广州市供销合作总社项目委托申请书》并加盖单位公章。申请书(A4纸打印,装订成册后加盖单位公章)及相关资质证书复印件一式5份,于2023310日前寄送到广州市越秀区大沙头二马路12号广州市供销合作总社流通处(以寄达时间为准,超时送达概不受理)。

(三)遴选确定

1.本公告为第二次委托公告,如果申请单位报名数量超过2家(含2家),广州市供销合作总社将对申请单位及其递交材料进行评审,综合评定后择优拟定1家作为服务承接单位;如果申请报名单位只有1家,经审核符合条件的,直接拟定其作为承接单位。

2.服务单位拟定后,广州市供销合作总社将在网站发布公告,公示后如无异议,双方将在规定的时间内签订合同。

八、联系方式

单位:广州市供销合作总社流通处

通讯地址:广州市越秀区大沙头二马路12号,邮政编码:510100

联系人:邓永锋020-61186046

Emailgzcoopnclt@gz.gov.cn














附件





广州市供销合作总社项目委托申请书








项目名                                

项目负责                                

项目申请单位                                

填表日                                



承诺书



本《申请书》真实可信,本单位愿意在此《申请书》规定框架内实施项目,遵守委托单位的有关规定,按照委托服务内容,认真开展技术服务工作,达到预期服务目标。




项目负责人(签名):


日期:       年      月     日





项目申请单位(公章):


日期:       年      月     日



申请单位


单位地址



姓名

性别

单位

职务、职称

联系方式

项目负责人







项目组成员
















项目联系人


联系方式


电子邮件


联系地址


单位

基本

情况


项目

实施

计划


项目

报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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