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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2-03-23 10:39 来源:广州市供销合作总社
为做好2022年农业生产服务调研和试点实施工作,按照《广州市财政局关于贯彻广东省<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暂行办法>的通知》(穗财行〔2014〕455号)、《广州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明确我市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有关问题的通知》(穗财行〔2016〕401号)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现将有关委托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
2022年农业生产托管服务试点
二、委托单位
广州市供销合作总社
三、项目内容
(一)服务内容
1.开展土地托管服务调研。通过下村入户、访谈等形式开展土地托管服务调研,确定服务区域。试点范围不少于50亩,集中在水稻、玉米等粮食作物或蔬菜、水果等广州主要作物品种。从农作物病虫害统防统治、农作物优质植保解决方案、地力提升、农业面源污染防控效果监测、农民技术培训等方面做出方案。
2.须与农户、农民专业合作社或土地使用权人签订服务合同,并与农户及相关工作人员进行培训,使其熟悉专业化服务流程、范围及注意事项等内容。
3.开展采样测土。全年在服务区域内测土100个。并根据测土情况制定肥料施肥搭配建议,建立种植户基本档案资料册。引导农民合理用肥。
4.提供病虫害监测、防治效果跟踪,对比、评估。
5.对不同技术模式下用肥方案的产出情况进行分析、对比。对防控区域化肥用药使用量减少率、地力提升效果进行监测。
6.项目承接单位于11月底项委托单位提交总结报告。
7.制作一定数量生产托管服务标识牌。
(二)服务经费:25万元。
四、资质要求
(一)申请主体须是独立企业法人或社会团体;
(二)了解广州市“服务三农·乡村振兴”发展情况;
(三)具备提供市级农资农技服务3年或以上经验;
(四)具有独立健全的财务管理、会计核算和资产管理制度;
(五)具有与其服务内容、服务能力相匹配的专业作业人员、服务场地及其他相关能力;
(六)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商业信誉。
(七)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申请。
五、公告时间
2022年3月23日-2022年3月29日
六、申请截止时间
2022年3月29日
七、具体要求
(一)提交资料要求
1.提供工商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2.提交《广州市供销合作总社项目委托申请书》;
3.其他可证明申请单位资质及服务水平的材料。
(二)申请流程
1.申请人可下载附件或登录广州市供销合作总社信息网下载《广州市供销合作总社项目委托申请书》。
2.申请人如实填写《广州市供销合作总社项目委托申请书》并加盖单位公章。申请书(A4纸打印,装订成册后加盖单位公章)及相关资质证书复印件一式5份,于2022年3月29日前寄广州市越秀区大沙头二马路12号(以寄出时间为准),超时送达概不受理。
3.如申请单位报名数量不超过1家(含1家),经审核其符合条件的,选择其拟作为服务单位。如报名数量超过2家或以上,则委托单位评审小组对申请单位及其递交材料进行评审,择优选取1家拟作为服务单位。申请单位无论选中与否,委托单位均不收取任何费用。服务单位拟定后,委托单位将在网站发布公告。
4.项目承接单位接到评审结果通知后,应在委托单位规定的时间内签订项目合同书。
八、联系方式
单位:广州市供销合作总社流通处
通讯地址:广州市越秀区大沙头二马路12号,邮政编码:510100
联系人:邓永锋020-61186046
E-mail:gzcoopnclt@gz.gov.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