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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1-03-19 10:29 来源:流通处
按照《广州市财政局关于贯彻广东省<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暂行办法>的通知》(穗财行〔2014〕455号)、《广州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明确我市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有关问题的通知》(穗财行〔2016〕401号)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我社决定向社会公开采购关于2021年科学使用化肥农药技术服务。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2021年科学使用化肥农药技术服务
广州市供销合作总社
(一)申请主体须是独立企业法人或社会团体,具有开展信息、行业培训和考证服务,组织交流与合作,承办政府及有关部门委托的事项等业务范畴;
(二)了解广州市“服务三农·乡村振兴”发展情况;
(三)具备提供市级科学使用化肥农药技术服务3年或以上经验;
(四)具备优质宣传资源单位优先考虑;
(五)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申请。
(一)服务内容
1.开展农化服务活动10场。活动覆盖面积2500亩、服务人次1200人。针对广州地区沙糖桔、甘蔗、叶菜、马铃薯等农作物种植情况,适时开展科学合理施肥、科学安全用药和标准化种植栽培讲座培训。适时组织农产品品种展示现场观摩活动,推动品种更新换代,服务农民“看苗选肥、看禾选种”。邀请专家、教授、庄稼医生等到田间地头、庄稼医院进行巡诊、坐诊,现场指导种植、病虫害判断与综合防治服务,为农户解答问题。(20万元)
2.建设特色农产品全产业链服务示范基地2个。重点在白云、增城建设特色水果、蔬菜生产基地,监测新肥新药的使用效果,推广先进农业生产技术,培育生产、销售、品牌等全产业链服务示范基地。(10万元)
3.开展采样测土施肥。全年在服务区域内测土100个,并根据测土情况制定肥料施肥搭配建议,建立种植户基本档案资料册。(3万元)
4.开展农化信息服务。发布信息5000条,通过公众号、微信群、热线电话等方式为农民提供农技咨询、农业资讯、市场信息、金融保险等信息,做好咨询解答服务。印发宣传资料,推广新肥新药和绿色防控技术。(2万元)
(二)服务经费:35万元。
2021年3月22日-2021年3月26日
2021年3月29日
(一)提交资料要求
1.提供工商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2.提交《广州市供销合作总社项目委托申请书》;
3.其他可证明申请单位资质及服务水平的材料。
(二)申请流程
1.申请人下载附件:《广州市供销合作总社项目委托申请书》。
2.申请人如实填写《广州市供销合作总社项目委托申请书》并加盖单位公章。申请书(A4纸打印,装订成册后加盖单位公章)及相关资质证书复印件一式5份,于2021年3月29日前寄广州市越秀区大沙头二马路12号(以寄出时间为准),超时送达概不受理。
3.如申请单位报名数量为1家,经审核其符合条件的,选择其拟作为服务单位。如报名数量为2家以上(含2家),则委托单位评审小组对申请单位及其递交材料进行评审,择优选取1家拟作为服务单位。申请单位无论选中与否,委托单位均不收取任何费用。服务单位拟定后,委托单位将在网站发布公告。
4.项目承接单位接到评审结果通知后,应在委托单位规定的时间内签订项目合同书。
单位:广州市供销合作总社流通处
通讯地址:广州市越秀区大沙头二马路12号,邮政编码:510100
联系人:邓永锋 020-6118604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