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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积极参与第三届广东省道德模范评选网络投票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1-05-30 03:34 来源:政治工作部门

 

关于积极参与第三届广东省道德模范评选网络投票的通知

各出资企业,机关各部门:

5 月17 日,广东省道德模范评委会在南方日报、南方网、岭南文明网上刊登了第三届广东省道德模范24 名候选人名单和简要事迹,进行社会公示,听取群众意见和接受群众网络投票。广东省道德模范评委会将依据群众投票情况进行终评,评出10 名广东省道德模范、10 名提名奖获得者。经广东省道德模范评委会评审,我市李森和袁建明2 名同志为第三届广东省道德模范候选人。为积极发动广大干部群众参与本次投票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投票规则
    1.投票时间:5 月17 日至7 月7
    2.投票方式:登录南方网(www.southcn.com ),点击“广东道德模范投票”专题页面,或者直接输入网址(http ://news.southcn.com/gdnews/ddmf/node_216811.htm)进行投票。

3.本次活动投票共设五大类:助人为乐类、见义勇为类、诚实守信类、敬业奉献类、孝老爱亲类。
    4. 每位投票人给每位候选人限投1 票,每个类别最多投2 票,合计投票不超过10 票。
    5.禁止采用技术手段进行舞弊性投票。

二、有关要求

1 .高度重视,广泛发动。第三届广东省道德模范评选投票活动是加强公民道德建设的有效抓手,也是城市公共文明指数测评的重要内容,各单位要积极动员本地区、本系统机关团体单位的干部职工和居民群众,广泛参与本次道德模范评选投票活动,为自己心目中的道德模范投上神圣的一票。

2.通过投票开展市民道德再教育。各单位要以此为契机,利用各种宣传阵地广泛宣传,发动干部职工在投票活动中感受道德模范风采,学习道德模范事迹,弘扬道德模范精神,要切实把投票过程作为开展道德再教育的过程,为全国道德模范评选表彰奠定坚实的群众基础.

   3.把握投票原则,严格工作纪律。坚持自愿投票原则,严禁包办投票、指定投给特定候选人等弄虚作假行为,确保投票活动真实有效。

                             政治工作部门

                            二〇一一年五月二十七日

附件:

助人为乐类:李森同志事迹简介

李森,男,34 岁,中国电信广州有限公司客户经理。n 年来,李森累计提供志愿服务时间超过2 万小时,引导3 万多名市民报名参加志愿者,他所带领的启智服务总队提供志愿服务时数超过50 万小时,个人投入经费超过5 万元。2001 年,李森建成了华南地区第一个志愿者网站― 广州青年网。2006 年4 月,李森发起街头义演募捐活动,通过100 场义演筹集25 万元手术费用,给予患有地中海贫血症的孩子文炬第二次生命。2008 年8 月,李森成为八十名代表广东参加北京奥运会的志愿者之一。2010 年2 月,李森承担起50 万亚运城市志愿者的培训、组建管理工作,对亚运城市志愿者骨干逐一进行面授培训。李森获得“中国志愿服务金奖奖章”、“第十二届中国青年五四奖章”、“全国优秀志愿者”等荣誉称号。

孝老爱亲类:袁建明同志事迹简介

袁建明,女,56 岁,广州市荔湾区金花街锦绣社区居民。袁建明患有先天性“侏儒”症,身高仅1 .巧米,而且结婚3 年,就经历了丧夫之痛。从此,她靠着工厂每月几十元的微薄工资,

省吃俭用,艰难拉扯着女儿生活。女儿小菇在年幼求学之际,她又遭遇下岗之苦。人残志坚的她带着一定要把女儿养大、养好、成为国家有用之材的强烈信念,每天拖着残障的身体,挑着沉重的担子,到附近市场做小贩卖毛巾,为女儿赚取一点点的学杂费。女儿小茄2005 年以优异的成绩考上了广州中医药大学。袁建明获得首届“中国百名优秀母亲”、“改革开放30 周年感动广东人物”提名奖、“广州市道德模范”等荣誉称号,并入选“中国好人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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