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1-08-31 06:51 来源:政治工作部门
各出资企业,机关各部门:
为扎实推进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以最优状态接受创文“国检”,按照《关于广泛开展创建全国文明城市主题月活动的通知》(穗文明委〔2009〕6号)工作部署及市创建办通知,定于9月份广泛开展“礼仪推广月”主题实践活动。为突出活动主题,抓好工作落实,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争当知礼向善公民,塑造文明市民形象”为主题,以强化公共道德为重点,配合全市“一约三则”修订大讨论活动,深化文明礼仪知识教育,不断提高广大员工的文明素质和道德修养,进一步巩固和发展创建文明城市的工作成果,为建设幸福广州创造良好的人文环境。
二、活动内容
各单位要把开展“礼仪推广月”主题实践活动作为干部职工文明素质提升教育活动的重点内容,结合新的广州市“一约三则”的颁布和9 月20 日公民道德宣传日活动的开展,着力塑造讲文明、重礼仪、知礼向善的新形象,带动干部职工养成文明有礼的好习惯。
(一)广泛开展文明礼仪教育实践活动。
大力普及文明礼仪知识,加大新的广州市“一约三则”和《 广州市市民礼仪手册》宣传力度,利用宣传栏(橱窗)、黑板报、电子显示屏、局域网等刊载文明礼仪常识、社会公德规范、文明出行进行宣传教育,通过践行文明礼仪,带动和感染周围的人,着力营造文明用语、礼貌待人、讲究公德、遵纪守法的浓厚氛围。
(二)深入开展窗口单位礼仪教育活动。
各窗口单位要以创建文明行业、文明单位、文明示范窗口为载体,深入开展“优质规范服务”、“共铸诚信”、“讲职业礼仪、树行业新风”等教育实践活动,组织开展好各种形式的文明服务竞赛,吸引广大干部职工增强服务意识,提高服务质量,做到仪态、服饰、语言、服务规范,塑造行业文明形象。
(三)加强机关干部职工文明礼仪教育。
以为人民服务为宗旨,结合推广《广州市公务员礼仪手册》,不断完善发展政务礼仪,加强对机关干部个人礼仪、公务礼仪、交往礼仪、习俗礼仪、会议礼仪、文书礼仪、电话礼仪等方面的教育,推行党政机关干部职工的礼仪规范,教育机关工作人员文明礼貌、助人为乐,以自己的文明言行为干部群众做出表率。
三、工作要求
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开展“礼仪推广月”主题实践活动,把活动贯穿到精神文明创建活动之中,结合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切实加强对活动的组织领导,广泛发动干部职工积极参与活动。
各单位请在
二〇一一年八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