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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广泛开展创建全国文明城市“诚信教育月”主题实践活动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1-05-16 03:29 来源:政治工作部门

 

 

关于广泛开展创建全国文明城市“诚信教育月”主题实践

 

活动的通知

 

各出资企业,机关各部门:

为扎实推进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根据((关于广泛开展创建全国文明城市主题月活动的通知》(穗文明委〔20096号文)及上级工作安排,定于5 月份广泛开展“诚信教育月”主题实践活动。为突出活动主题,抓好落实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目的

通过开展“诚信教育月”主题活动,大力倡导和树立社会主义荣辱观,以诚实守信为重点,扎实推进“爱国、守法、诚信、知礼”现代公民教育活动,弘扬中华民族优良传统,培养广大干部职工“诚信”的优良品质,促进良好行风的形成,为扎实推进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二、活动主题

做诚信员工,建诚信窗口,创诚信单位。

三、活动时间

51531

四、活动内容:

(一)加大诚信主题教育力度。

各单位要结合近期“百城万店无假货”、争创“文明示范窗口”、“重合同、讲信用”等活动,广泛开展丰富多彩、各具特色的诚信宣传教育活动。诚信示范单位宝生园有限公司应择机向社会公开承诺诚信经营,形成共铸诚信供销的良好氛围。结合干部职工思想实际,广泛开展“诚信兴业、文明服务”宣传教育,广泛弘扬诚信意识,引导干部职工自我教育、自我激励、自我约束,使干部职工牢固树立“诚信为本、操守为重”的观念,使讲诚信成为普遍自觉行动。
   
(二)加强社会诚信和商务诚信建设。
   
加强机关的诚信建设,以诚信办事、诚信服务的实际行动取信于民,继续深入开展创文明机关、做人民满意公务员活动,坚持不懈地加强理想信念教育和宗旨教育,不断提高机关工作人员的政治水平和业务能力,以执政为民的良好作风为全社会加强诚信建设做出表率。各出资企业要以“负责任地做产品”为主题,积极探索加强诚信建设的有效形式,提高从业人员素质,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开展生产和经营服务活动。运用多种形式和手段,大力宣传诚信道德规范和普及有关法律法规知识。

(三)加强诚信教育舆论宣传。

充分运用横幅、标语、宣传专栏等多种形式,积极开展舆论监督和诚信教育及法律法规知识普及,及时宣传和推广好经验,褒扬先进,警示违规,倡导诚实守信的良好风尚。努力营造讲诚信的良好舆论氛围,推动诚信建设活动向纵深发展。

五、活动要求:

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开展“诚信教育月”主题实践活动,把活动贯穿到各类精神文明创建活动之中,结合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切实加强对活动的组织领导,广泛发动全体员工积极参与活动,努力营造良好的文明诚信的氛围,创造人人诚信的精神家园。

各单位要在6 8日(星期三)前将活动小结、图片等资料报送市供销总社政治工作部门,同时将电子材料发至电子邮箱(sj801229_1@163.com )。

联系人:苏      61186089

 

 

 

                        政治工作部门

 

                     一一年五月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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