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09-01-05 09:07 来源:业务(外经)处
穗供外便字〔2009〕1号
关于开展农民专业合作社年度统计的通知
各区、县级市社:
现将《广州市供销合作总社农民专业合作社基本情况统计表》(以下简称“统计表”)和《专业合作社基本情况登记表》发给你们,并就做好农民专业合作社日常和年度统计的具体要求一并作出说明,请各单位遵照执行。
一、 对于新成立的农民专业合作社。
(一)专业合作社的成立时间以通过工商登记为准。
(二)每新成立一个专业合作社,请各单位及时将专业合作社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报至市总社业务(外经)处备案。
(三)请于每年6月20日、12月20日前补齐新成立专业合作社相关材料:1.《专业合作社基本情况登记表》;2.专业社匾牌、经营场所、种植(养殖)品种照片;3.专业合作社章程;4.社员名册。
(四)市总社网站刊登了每个专业合作社的简介,供社会了解咨询。请各单位主动及时将有改动的专业合作社简介报送市总社业务(外经)处,以便网站信息更新。
二、 对于《农民专业合作社基本情况统计表》。
“统计表”将于每年6月初、12月初(本次统计除外)发至各单位,请各单位于当月20日前将该表填妥连同电子版报至市总社业务(外经)处。2008年度的“统计表”延至2009年1月20日(星期二)前报送。
上述表格电子版可在市总社网站首页的“合作经济组织”或“表格下载”栏目中下载。
附件:1.《农民专业合作社基本情况统计表》
2.《专业社基本情况登记表》
二〇〇九年一月四日
联 系 人:杨 慧 肖泽波
联系电话:83832894
传真号码:83879463或838032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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