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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奖励培育示范基层社的公示

发布时间:2025-12-23 17:30 来源:合作指导处

为贯彻落实全国总社、省社千县千社质量提升行动根据广州市供销合作总社贯彻落实千县千社质量提升行实施方案,市供销总社拟利用合作发展基金给予花都区狮岭供销合作社南沙区泰丰农业服务有限公司两个基层社补助各15万元特此公示公示时间为公示时间为1224日至1230日(共5个工作日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实名向市供销总社合作指导处反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请提供真实姓名身份证复印件联系方式和反映的具体事项以及确凿证明材料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请提供真实单位名称(加盖公章、联系人联系方式和反映的具体事项以及确凿的证明材料匿名或假冒他人姓名反映问题的,或未提供可查证的线索或逾期提供证据材料的,将不予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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