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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4-10-29 10:41 来源:增城区供销合作社
10月17日,增城区召开供销合作社与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社村”合作试点工作动员部署会,认真贯彻落实全省开展“社村”合作试点工作文件精神,部署“社村”合作试点工作,举行试点合作签约仪式,明确参与试点部门职责和工作运行机制,凝聚发展共识,推进供销合作社与农村集体经济深度融合发展,共同探索“供销社+村集体”的农村集体经济发展新路径,激发农村经济发展的内生动力,为全区农村集体经济发展提供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助推增城区新型农村集体经济高质量发展。区供销合作总社、区农业农村局、区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区教育局、朱村街、派潭镇以及试点村、区供销社相关社有企业、基层社等共21人参加会议。
在会议上,增城区供销合作总社坚持改革发展目标导向,积极发挥“社村”合作试点工作牵头职责,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供销合作社工作重要指示精神和关于“三农”工作的重要论述精神,认真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关于发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的决策部署和《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推进“社村”合作助力新型农村集体经济试点方案〉的通知》要求,深入系统对《广州市增城区开展供销合作社与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社村”合作试点工作方案》进行解读,详细介绍增城区开展试点工作的背景、目标任务、合作方式以及实施路径等情况,并对区供销社系统“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农副产品流通业务”“再生资源回收业务”三大业务板块进行具体说明。参会职能部门、试点镇街、村、强村公司负责同志围绕农村集体经济发展的现状、问题及今后发展方向展开深入探讨,对加快推进“社村”合作试点工作进行深入交流,大家纷纷表示将积极履行相关工作职责,全力以赴参与和支持“社村”合作试点工作。
在签约仪式上,增城区供销系统与朱村街、派潭镇、丹邱村、佳松岭村代表分别签订“社村”合作协议,标志着增城区“社村”合作试点工作全面进入实施阶段。试点工作将以供销合作社组织体系和服务网络为依托,以增加村集体和农民收入为核心,通过深化供销合作社与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合作,创新工作机制,密切供销社与村集体利益联结,推动供销合作社和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优势互补、融合发展,探索增城区“社村”新型合作发展机制,为新型农村集体经济的发展注入新的活力。
增城区供销合作总社党组书记、理事会主任姚君慧作工作动员讲话,对开展好“社村”合作试点工作提出三点意见:
一是要提高政治站位,深刻认识“社村”合作的重要意义。供销合作社是党领导下的为农服务的综合性合作经济组织,是党和政府做好“三农”工作的重要力量。省政府出台“社村”合作试点方案,省、市、区都把“社村”合作作为“百千万工程”重点工作任务,就是要发挥供销社扎根农村、服务农民、联结城乡的比较优势和独特作用,带动农村集体经济发展。要站在推进乡村振兴和实施“百千万工程”促进城乡融合发展的战略全局高度,提高思想认识,准确把握“社村”合作对于推进乡村振兴、促进城乡协调发展的重要意义,切实增强工作责任感和使命感,以饱满的工作热情、务实的工作作风推动试点工作落地见效。
二是要强化统筹协调,凝聚推进“社村”合作协同发展合力。区供销社将切实发挥牵头作用,注重试点工作的系统性、整体性和协调性,建立“社村”合作试点工作专班,加强与相关部门和镇街的沟通协调,认真研究解决试点工作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及时向区分管领导汇报工作情况。相关部门在职能范围内对“社村”合作试点工作给予政策指导和大力支持;相关镇街要为村集体参与合作提供必要的支持和要素保障;试点村要成立相应的组织机构,明确职责分工,确保工作稳步推进取得成效。
三是要创新合作模式,探索“社村”合作高质量发展路径。开展“社村”合作是探索创新的过程,没有统一的模式。区供销社企业和试点村要坚持“合作共赢、优势互补、市场运作”的合作原则,立足资源禀赋,因地制宜开展探索,大胆实践,积极摸索总结具有增城区域特色的“社村”合作、融合发展的新模式新经验新路径,真正实现村民有实惠、村集体有发展、供销社企业有收益的三赢局面,推动农村集体经济发展壮大,为推进乡村振兴和城乡区域协调发展作出新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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