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肖志恒撰文:加快推进平价商店建设 建设幸福广东

发布时间:2011-04-14 03:24 来源:办公室

 
肖志恒撰文:加快推进平价商店建设 建设幸福广东
2011-04-14 08:30:00 南方日报网络版

 推广平价商店 建设幸福广东

  省委常委、副省长 肖志恒

  稳定物价是今年经济工作的头等大事。去年底以来,我省推广建设平价商店,稳定农副产品价格的做法在社会引起强烈反响。这表明,建设平价商店符合民心,顺应民意。春节前,汪洋书记考察广州市“菜篮子”工程时,对供销系统经营网点通过产销对接实现平价销售农副产品的做法予以充分肯定,指出要充分发挥这一独特优势,加大供销购物广场进社区力度,既服务“三农”又保障市场供给,既稳定物价又支持企业做大做强。前不久,黄华华省长到广州新供销购物广场黄边店调研时指出,大力推进农超对接、建设平价商店是平抑物价最重要最有效的办法之一,省政府将连续3年每年投入1.5亿元,支持供销社系统推进农超对接和平价商店建设。当前,平价商店政府重视,群众拥护,企业支持,可谓是天时、地利、人和,我们要充分把握这个有利时机,加快推进平价商店建设。

  一、充分认识稳定物价的重要性,把平价商店作为推进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的大事来抓

  首先,物价问题关系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大局。胡锦涛总书记十分关心市场供应和物价情况,多次强调要千方百计稳定物价,切实保证广大人民群众的正常生活。温家宝总理与网友在线交流时曾深刻指出:“从我几十年的政治生涯我懂得,两个问题可以危及社会的稳定以至政权的巩固,一个是贪污腐败问题,一个是物价问题。”通货膨胀、物价飞涨,不仅影响经济发展,而且导致政治危机。古今中外,凡是物价飞涨之时,一定是政权摇摇欲坠之时。最近一些国家局势的动荡,原因错综复杂,物价问题也是其中的重要因素。受成本上升等多种因素的影响,当前及今后一个时期,价格上涨的压力仍然比较大,农副产品价格上涨将成为常态。所以,温家宝总理在今年的政府工作报告中指出,要把稳定物价总水平作为宏观调控的首要任务,坚决抑制价格上涨势头。我们要充分认识稳定物价的极端重要性,切实把思想统一到中央和省委、省政府的决策部署上来,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责任心做好这项工作。

  其次,保持物价基本稳定要发挥政府和市场“两只手”的作用。价值规律告诉我们,价值决定价格,价格反映价值。市场配置资源的基础性作用主要通过市场价格来实现。但受供求关系、消费习惯、心理预期等因素的影响,价格与价值有时会不一致,甚至出现严重的背离,引发市场价格异动,给经济社会和群众生活带来严重影响。这种盲目性和缺陷是市场本身无法避免和解决的,需要政府发挥“看得见的手”的作用,弥补市场缺陷和失灵。当然,政府这只“看得见的手”的作用,要以尊重市场规律即“看不见的手”的作用为前提。我们建设平价商店,就是从微观层面入手,探索运用“看不见的手”与“看得见的手”的相互作用共同调控市场价格。

  第三,稳定物价重在减少流通环节实现产销对接。温总理在政府工作报告中指出,要加强农产品流通体系建设,积极开展“农超对接”。当前农副产品价格过快上涨的重要原因是流通环节过多、流通秩序混乱。蔬菜从田间到餐桌,通常要经过收购商、区域市场、批发市场、二级批发、农贸市场、超市等多个环节,每个环节层层加价,推高了农产品价格。但农民并没有从中得利,消费者的利益也受到损害。这是不符合价值规律的。因此,我们要在大力发展生产、保障市场供应的同时,以平价商店建设为纽带,大力推进农超对接、产销对接,减少流通环节,规范流通秩序,使虚高的价格降下来,确保农民和消费者的利益。

  因此,建设平价商店不是权宜之计,而是在尊重价值规律的基础上,充分发挥政府调控职能,克服市场失灵,建立稳定价格总水平的长效机制。

  二、准确把握内涵,切实把平价商店作为政府稳定物价的重要调控手段

  平价商店,是指在政府引导和扶持下,通过产销对接,销售群众生活必需农副产品,并在价格异动时承担保障供应平抑价格社会责任的商店。

  建设平价商店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确保农民增收、稳定群众生活必需农副产品价格为目的,以实现农超对接、产销对接,减少流通环节为重点;以供销社和农民专业合作社为主要依托;以契约形式明确保供稳价责任为手段;以有关部门密切配合为保障。在具体实践中,重点要把握好四个关键点:第一,坚持产销对接。目前,全省有1300多家供销合作社,6000多家农民专业合作社,把两者的优势结合起来推进平价商店建设,就能减少流通环节,降低流通成本。这不仅有利于规范流通秩序,降低农产品价格,而且为农民增收提供了新渠道,实现“让农民收入多起来,物价水平降下来,供销系统活起来”的综合效益。第二,坚持企业自主经营。建设平价商店,主要采取政府搭台、企业唱戏的方式,只要企业愿意,并履行平价商店承担的义务,都可以成为平价商店。政府只是为企业创造条件,给予适度的扶持。第三,坚持约定权利义务。平价商店与其他商店最大的区别在于企业要承担保供稳价责任。这种义务是以契约形式来实现的。平价商店既然承担了社会责任,政府给予适当的扶持也是必要的,体现了权利义务对等的原则。同时,这种责权关系通过契约形式予以约定,符合市场经济的本质要求。第四,坚持稳控群众生活必需农副产品价格。平价商店不是包打天下,而是主要经营粮、油、肉、禽、蛋、菜中的大众品种,保障的是群众的基本生活需求。它的平价会对市场价格产生积极的示范作用。

  三、积极探索实践,加快建立覆盖全省城乡社区的平价商店网络

  目前,平价商店建设已在各地积极推进。对于这个新生事物,我们仍需要在实践中积极探索,切实把好事办好,通过2至3年的努力,基本建成覆盖全省城乡社区的平价商店网络。

  一要因地制宜,多策并举建设平价商店。要从方便群众生产生活出发,因地制宜、大胆探索,采取多种方式,把平价商店建到社区、企业、机关、村居等人口稠密的地区去。既要依托供销社和农民专业合作社建设平价商店,同时又要鼓励多种形式的农超对接、产销对接,充分发挥大型农产品生产企业、粮食零售网点、农产品批发市场、农贸市场和超市等各类市场主体的作用,使平价商店真正发挥服务群众、保供稳价的作用。

  二要加大扶持,为平价商店建设创造条件。政府要适度给予必要的政策优惠、资金扶持和价格信息服务。特别要注重发挥价格调节基金四两拨千斤的作用,积极探索运用价格调节基金扶持平价商店的有效做法,广泛调动企业参与的积极性,为全省发展生产、保障供应、稳定物价发挥积极作用。

  三要注重质量,确保平价商店农副产品安全销售。平价商店虽然以企业自主经营为主,但政府仍要加强指导,依法规范平价商店的经营行为。特别要把好质量关,防止价格降下来、质量也降下来问题的发生,确保平价商店经营的产品新鲜、安全、可靠,让老百姓购买到价格便宜、质量安全的产品,使平价商店成为放心商店。

  四要密切配合,齐心协力推进平价商店建设。建设平价商店涉及主体多、范围广,在推进过程中要强化多方面的合作。要加强物价、经信、农业、财政、供销等部门单位的合作,为平价商店建设营造良好的政策环境。加强企业和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合作,相互支持,正确处理利益分配关系,建立利益均衡机制。加强政府部门与企业之间的合作,明确双方责任,充分发挥企业市场主体的作用,引导企业大胆探索创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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