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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4-06-03 03:35 来源:中华合作时报
一、供销合作社30多年的改革成绩显著。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开启了我国改革的序幕, 在第一轮改革中,供销合作社努力适应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的转变要求,积极改革,加快发展。对促进我国农村经济社会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但是,这一轮的供销合作社改革,还不彻底、不到位,与市场经济发展的要求,与改革的目标相比,还有相当大的差距。
二、供销合作社新一轮改革面临着极好机遇。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的决定、2014年中央一号文件等一系列文件以及中央领导对供销合作社工作的重要讲话与指示,都对供销合作社深化改革提出了明确的要求。面对举国上下全面深化改革的大潮,应该说供销合作社面临着十分难得的发展机遇,迎来了改革发展的又一个春天。
三、深化供销合作社改革的目标。按照“改造自我,服务农民”的要求,供销合作社改革的目标,就是成为适应市场经济要求、符合合作经济组织属性、灵活高效、服务农民的中国特色的合作经济组织,成为农民生产生活服务的主力军和综合平台,成为党和国家“三农”工作的重要依托。
四、深化供销合作社改革的原则。一是市场化。作为市场主体,要顺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大环境,适应市场经济发展的要求,遵循市场经济规律。二是合作化。作为合作组织,就是要坚持合作制原则和宗旨,体现合作社的内在属性。要坚持合作经济组织的方向不动摇。要逐步创造条件,向这个方向迈进。既要坚持合作制原则的要义,又要根据时代和环境变化,与时俱进,不断创新。三是灵活化。作为经济组织,要体现经济组织的特性,按照市场化的要求,以发展为要,改造阻碍发展的体制机制,使整个组织运行灵活高效。四是公益化。作为合作组织,要坚持合作社的社会属性,体现公益性的特点,为农民生产生活提供综合服务。为农服务,为社员服务,这是供销合作社的宗旨,需要始终践行。五是特色化。作为中国的合作经济组织,要按照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发展要求,从党和国家工作大局中去定位供销合作社的工作,从“三农”工作的角度谋划供销合作社工作。要立足国情和社情,结合供销合作社的实际,体现供销合作社的特点,要在现有基础上改造、创新、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