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围绕改革核心 建设新型农村金融体系

发布时间:2014-06-03 03:08 来源:中华合作时报

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讲话精神,进一步统一思想、集中智慧、凝聚力量,全面展开深化供销合作社改革的工作,我们要深刻认识系统深化改革的核心要求、运营模式和工作重点。

    一、核心要求。深化供销合作社改革,我认为核心的要求就是坚持市场化、合作制原则,正确处理政府(裁判者的角色)、供销合作社联合社(教练员的角色)、社有企业及基层社(运动员的角色)、农民之间的关系,在此原则和基本定位前提下,逐步搭建我们的区域经营实体,并组建全国性产业联盟,从而形成上下贯通的体制,并在两保一分、合作共享、封闭融保的机制下,持续促进供销合作社的发展。

    二、运营模式。首先是要坚持两保一分,从发展契约型社员开始,逐步过渡为普通社员,以此逐步做实基础;推动以龙头企业+基层组织为基本模式的联采联销,实现销售农资不高于市场价,收购农产品不低于市场价;从利益分配的角度加强合作,龙头企业超出的盈利再按照一定比例从量分配给契约社员。其次是进行封闭融保。面向契约社员(及系统内成员企业)发展产业链融资,从农资供应贯穿农副产品收购、加工、销售等所有环节,从而创造出更多的约束条件,形成灵活多样的资产保全方式,以保障农村金融的顺畅运行;同时,发展农业保险,在企业、社员之间内保的基础上,依托大的保险公司再做外保转移风险。

    此外,应发挥系统在农村合作金融领域的优势,在与农民签订农资供应与农产品销售协议的基础上,签订融资、保险协议,并向正规金融机构打开资金进出口,向商业银行和政策性银行争取批发贷款,通过合作社金融体系投放给农民,同时将闲余资金存放在银行中以降低持有成本,封闭运行,融保结合。

    三、工作重点。首先是夯实基础,应充分利用农民合作社的社员基础,进一步发展基层组织,密切与农民的联系。其次是抓住关键,引导社有企业向农民让利,并通过民主管理,让社员参与经营,参与利润分配,实现龙头企业带动基层社发展的格局。另外,要做好保障,以社有资产为纽带,将为农服务的资源整合起来,进行实体化运作。还有一点,就是要把握好前提,借助政策支持,把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试点工作做好。我们要以近期下发的国办发〔201417号文为契机,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大力推动农村资金互助社发展,最终形成上下联动、具有供销合作社特色的新型农村金融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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