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情况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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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新瑞龙生态建材有限公司
留言日期:
2024-05-11
主题:
再生资源回收经营备案
内容:
您好,我公司是做建筑废弃物综合利用的企业,已取得城管部门发放的建筑废弃物处置(消纳)证,并正常运营多年。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资源回收企业向自然人报废产品出售者“反向开票”有关事项的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4年第5号)文件要求,“(三)除危险废物、报废机动车外,其他资源回收企业应当符合国家商务主管部门出台的再生资源回收管理办法要求,进行经营主体登记,并在商务部门完成再生资源回收经营者备案。”企业现在需进行反向开票,是否还要办理再生资源回收经营备案手续,如需办理,请问需要怎么办理?
查询结果
受理时间:
2024-05-14
答复时间:
2024-05-14
答复单位:
广州市供销合作总社
答复内容:

我社没有办理再生资源回收经营备案手续的相关业务。《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资源回收企业向自然人报废产品出售者“反向开票”有关事项的公告》已明确在商务部门完成再生资源回收经营者备案,建议咨询商务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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