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关各处室、各社有企业:
为贯彻落实关于进一步推进省市县三级主动公开基本目录编制发布工作的通知要求,推进主动公开基本目录体系建设,提升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标准化规范化水平,我社制定了《广州市供销合作总社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基本目录》,现随文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特此通知。
广州市供销合作总社
2021年11月26日
广州市供销合作总社政府信息
主动公开基本目录
第一部分 概述
一、主要依据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二)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
(三)《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实施细则的通知》
(四)《广东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省级部门主动公开基本目录编制工作方案的通知》
(五)《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推进省市县三级主动公开基本目录编制发布工作的通知》
二、责任主体、公开时限、方式和监督渠道
(一)责任主体:广州市供销合作总社。
(二)公开时限:政府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及时公开。法律、法规、政策文件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期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三)公开方式:广州市供销合作总社门户网站(http://coop.gz.gov.cn)。
(四)监督渠道:通过广州市供销合作总社门户网站互动交流栏目(http://coop.gz.gov.cn/hdjlpt/),电话(020-61186010)
第二部分 主动公开基本目录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